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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》GB 50084-2017中关于边墙型洒水喷头的设置场所共有以下两处:
第1处:
6.1.3 湿式系统的洒水喷头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:
1 不做吊顶的场所,当配水支管布置在梁下时,应采用直立型洒水喷头;
2 吊顶下布置的洒水喷头,应采用下垂型洒水喷头或吊顶型洒水喷头;
3 顶板为水平面的轻危险级、中危险级Ⅰ级住宅建筑、宿舍、旅馆建筑客房、医疗建筑病房和办公室,可采用边墙型洒水喷头;
4 易受碰撞的部位,应采用带保护罩的洒水喷头或吊顶型洒水喷头;
5 顶板为水平面,且无梁、通风管道等障碍物影响喷头洒水的场所,可采用扩大覆盖面积洒水喷头;
6 住宅建筑和宿舍、公寓等非住宅类居住建筑宜采用家用喷头;
7 不宜选用隐蔽式洒水喷头;确需采用时,应仅适用于轻危险级和中危险级Ⅰ级场所。
第2处:
6.1.6 自动喷水防护冷却系统可采用边墙型洒水洒头。
关于第2处"自动喷水防护冷却系统可采用边墙型洒水洒头",尚存在一些争议,比如知名消防专家石峥嵘先生就认为:
“ 防护冷却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应用场景完全不同,边墙型洒水喷头的最大保护跨度在3米以上,侧重于一定距离以外的保护对象;而防护冷却系统洒水喷头溅水盘与防火分隔设施的水平距离不超过0.3m,采用边墙型洒水喷头以后,能否在0.3m的距离内保证布水均匀,不知道是否有相关的实验依据;但曾经有不少文章和实验数据,说明防护冷却系统的洒水喷头不能采用边墙型洒水喷头代替,认为边墙型洒水喷头在这么近的距离内,无法保证布水均匀,需要采用专用喷头(比如窗玻璃喷头等)。
而且,在边墙型洒水喷头的产品标准中(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第1部分:洒水喷头》),其布水性能参数也并没有显示能支持这么近的保护对象。
因此,防护冷却系统中采用边墙型洒水洒头,是值得商榷的问题。”
这里涉及到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》GB 50084-2017第5.0.15条关于防护冷却系统的具体要求:
5.0.15 当采用防护冷却系统保护防火卷帘、防火玻璃墙等防火分隔设施时,系统应独立设置,且应符合下列要求:
1 喷头设置高度不应超过8m;当设置高度为4m~8m时,应采用快速响应洒水喷头;
2 喷头设置高度不超过4m时,喷水强度不应小于0.5L/(s·m);当超过4m时,每增加1m,喷水强度应增加0.1L/(s·m);
3 喷头的设置应确保喷洒到被保护对象后布水均匀,喷头间距应为1.8m~2.4m;喷头溅水盘与防火分隔设施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0.3m,与顶板的距离应符合本规范第7.1.15条的规定;
4 持续喷水时间不应小于系统设置部位的耐火极限要求。
其实关于防护冷却系统保护已经有了比较成熟的窗玻璃喷头,比如泰科WS窗玻璃喷头,以下图片选自WS窗玻璃喷头宣传册: